2022 教育訓練課程《當責》
2022/02/07 政茂2022特邀顧問—廖英傑老師演講《當責》。
傳遞當責的定義,為「最終成果」負「完全責任」,凝聚向心力,以及提升各單位成員的積極度,加強主管與部屬間的信任關係,從找藉口到找結果,建立當責之文化。
◆當責的內涵
- 將交辦事項做完≠當責,應以做對、做完、做好做為目標,才是當責。
- 為所做的承諾擔起責任,不沉迷在「沒有功勞,也有苦勞」或把責任歸罪到別人身上,信任源於當責。
- 每當落入了被害情結,便只會跟其他成員相互指責、踢皮球,尋找代罪羔羊。
◆設定目標
- 擁有目標的人,會知道今天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未來的基石,他們看得是更遠的地方。
態度決定高度,當你決定拒絕的那一剎那,你就會想千百個理由逃避它;當你決定挑戰的那一剎那,你就會想千百個方法解決它。
問題不在於難度,是態度。
人們通常對事情並不太會有承諾,只是很自然地做了他們所當做的,也正因為人類的本性,我們才有了當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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